村民建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罪?法院最新回应——

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 记者 秦羽


【资料图】

近日,吉林省一村民因私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罪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7月8日,吉林白城中院发布公告称,对该村民的申诉,已于上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移动浮桥。图源:中国之声

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黄德义,是修桥的组织者,参与修桥以及收费的人员主要是他的家人。

黄德义的家在洮儿河沿岸。附近村民表示,不借助摆渡船等工具,包括振林村在内的附近几个村落的村民需要绕行几十公里才能到达河对岸。

2014年,黄德义和亲友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个浮桥,总投入超过13万元。据黄德义所说,过路的村民和路人根据车辆大小、人数多少以及个人意愿支付费用,一元到十元不等。

在浮桥建好的第二年,当地水利部门以非法建桥为由,开始罚款。2015年、2016年、2017年,他们分别交了一万元罚款。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

2019年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名亲属也分别被判刑。

洮南市法院认定,黄德义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收费总计52950元,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审判决后,黄德义并未提出上诉。他说,自己越想越觉得冤枉,就在2021年底提出了申诉。今年3月31日,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

今年6月,事情在网上发酵以后,6月16日,黄德义再次提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7月2日,黄德义收到了白城中院寄来的《受理通知书》,受理落款时间为6月26日。

7月8日,白城中院通报称,6月29日,该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白城中院将严格依法办理好申诉审查相关工作。

浮桥已拆,村民日常生活中要过河该怎么办?洮南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将在振林村附近建设一座便民桥,预计秋收前建设完成。

另外,他们也会积极推进境洮儿河大桥项目进度,并对振林村附近公路桥架设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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